南昌:电动车时速20至50公里按机动车管理
2007/12/10/17:45 来源:信息日报
作者:梅旺春 王剑华 曾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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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南昌市将对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根据拟定的规定,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至50公里(含),或者使用内燃机,排量为30至50毫升(含)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按照机动车管理,应当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方可在南昌市市区道路上行驶。据了解,正在拟定的管理规定设定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为3年。
另外,50毫升以上的燃油助力车属于摩托车,不能办理临时通行标志。
据介绍,对车辆类型认定有争议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其出具的车辆类型鉴定报告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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