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要求全市交警在办理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要严把查验关,进行车辆惟一性确认,特别是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更换发动机和车身车架的,认真查验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并进行网上比对。发现使用假牌假证、挪用或者套用牌证的,依法挡扣,并将车辆和人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非法拼(组)装和报废的车辆,一律送交报废回收企业予以解体、报废。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挡扣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同时对驾驶人加强教育,督促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交管部门还要求各级交警加强宣传,提高车辆定期检验和报废率,充分利用办理车管业务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到达报废年限尚未办理报废手续或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实行公告,告知车主及时办理车辆报废、延缓报废或定期检验手续,有效提高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定期检验和报废率。
交管部门还要求各单位结合“五进”宣传,提高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无证驾车、无牌上路就是违法行为的理念,深入乡镇向群众讲明车辆通过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的号牌,便于管理、便于确认,而摩托车遗失被盗后也便于公安机关侦破清查,促使摩托车车主自觉办理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