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监管遇尴尬
一边是法规禁止摩托车从事客运。一边是省城“摩的”载客近期日渐活跃。尽管有关部门多次组织专项整治。但却出现——
摩托载客有点“火”
4月16日傍晚。在合肥市鼓楼商场门前。十多辆“摩的”挺忙。不时有人跨上“摩的”后座。“摩的”师傅一拧油门。便一溜烟地冲过人群。
家住亳州路附近的张女士说:“现在出门最方便的就是乘‘摩的’。”张女士告诉称。她在三孝口附近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平时乘公交车或打的。但由于近期道路建设。公交改线。打的困难。“乘坐‘摩的’虽然提心吊胆。但是还是很方便的。”
随着合肥市大建设的深入进行。像张女士这样因公交车改道、打的又困难。而选乘“摩的”上下班的人们多了起来。给“摩的”运营带来了红火。
王先生是一家企业的下岗职工。十多年前买了辆摩托车偶尔帮人送点货。挣点“小钱”贴补家用。但最近摩托车却“派上了用场”。“一天少说能挣四五十块钱”。让王先生很是开心。
据记者观察。现如今。合肥市长江路、金寨路等核心城区主干道上都不时有“摩的”急速驶过。
交通监管有两难
省交警总队的统计显示。2007年。全省因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共3533起。造成661人死亡。分别占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21.6%和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的18%。合肥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也表明。“摩的”的安全隐患不可小觑。2007年至今。合肥市(含高速公路、三县)涉及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合计240起。共造成75人死亡、267人受伤。其中涉及两轮摩托车的事故161起。造成50人死亡、178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8%、12.8%和18.7%。
目前。上海等大城市都明令禁止摩托车载客。《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禁止摩托车从事客运;同时第四十五条规定。摩托车从事客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摩的”的出现。给合肥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添了新的困难。据合肥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交警部门。只能查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驾驶人、乘坐人是否戴头盔。是否超员等违法行为。由于摩托车稳定性能差。追撵违法摩托车容易引发伤亡事故。因此交警只能设卡查处。但违法驾驶人往往一见卡点便会四处躲避。给打击违法摩托车行为造成很大困难。目前。合肥市交警部门主要保障大建设期间的道路畅通。在警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今年以来还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组织了4次专项整治行动。但每次整治结束。摩托车违法行为又会增多。
合肥市运管处有关人士说。摩托车从事客运是非法行为。但要区别行驶在道路上的摩托车是载人还是从事客运非常困难。因此要想杜绝摩托车从事客运是有难度的。
安全隐患须正视
对合肥市兴起的“摩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