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前已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车辆最高时速超过20km/h,空车重量超过40kg,或安装有调速线、预留调速接口的,车主不必在此次进行安全检验及换发牌证,仍使用原《成都市非机动车证》及号牌,2010年10月1日前可在我市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该类车辆如果一旦换领了白底红字红边线新式号牌,将从领证之日起禁入三环路(含)以内的城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