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公共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东川区将在8月1日,报废三轮摩托车,引进出租出100辆。截至7月1日,东川区已报废三轮摩托车161辆,兑现奖金48.3万元。
为加强客运市场管理,规范主城区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东川区按照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关议案、提案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客运市场和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按照“城乡统筹、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有序竞争、优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在东川区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扩大城乡公交的覆盖范围,形成公共交通城乡一体化,有效缓解出行难、行车难问题。
根据2003年区运政所代表区政府与出租三轮摩托车经营者签定的《出租三轮摩托车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于2008年7月31日按期终止出租三轮摩托车客运经营活动。从2008年8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三轮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为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由区人民政府对按期终止经营活动的出租三轮摩托车经营者,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奖励。
在7月1日以前自愿办理出租三轮摩托车报废手续的,予以一次性奖励3000元;7月1日至7月31日自愿办理出租三轮摩托车报废手续的,予以一次性奖励1000元,7月31日以后自愿办理出租三轮摩托车报废手续的,不予奖励。
为鼓励出租三轮摩托车主重新上岗,东川还还规定在8月1日前自愿办理出租三轮摩托车报废手续的,凭报废手续、车主身份证、营运许可证到区交通局运政管理所领取奖金。对具备相应条件、有从事出租轿车客运愿望的车主,可推荐给出租轿车公司择优使用;对符合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经区民政局核准,予以纳入保障;对符合有关规定、有就业愿望的,可推荐就业培训、就业或劳务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