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12月1日起,佛山将在五区中心城区全天限制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消息,经各大媒体披露后引来全城纷纷议论。是否所有的电动车都将面临废弃的命运?佛山会否考虑效仿省外一些城市通过上牌管理来取代一禁了之?车主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本报记者初步梳理各方的疑问和建言,发现对于“限电”,仍未形成统一的舆论观点。佛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昨天表示,对于限制电动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形成详细的方案,接下来还会综合各方的意见反馈进一步完善,并将尽快对各方疑问进行答复。
关键词1:听证
电动车上路不违法限电应听证
昨日,佛山C2000论坛上,网友李大国发帖《针对限电令强烈要求召开听证会!》,该帖引起市民很大反响。昨日佛山市五区中心城区将在12月1日起限行电动车的消息一经发布,接受采访的持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表示“有些突然,此前知道要限摩,还不知道电动自行车也要限”,他们不知如何处理自己的电动车,“召开听证会”的建议得到电动车主的支持。
佛山市环保专家、民建佛山市委会副主任罗斌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非机动车在我们这个国家道路上是可以正常行驶的。在佛山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都属于中低收入阶层,他们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用途是上班和上学。政府在出台和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前如果能够征求意见和论证,通过听证会的程序来体现民意。
关键词2:一刀切
监管困难就一刀切经不起考问
问题:国家对于“电动车”的规格有过明文规定,佛山限行是否应考虑给合标准电动车豁免权?是否五区中心城区均有必要“限电”?一些特殊人士如残疾人是否也不例外?
陈晓东(佛山市政协委员):电动车早就该禁了。我记得佛山在九十年代曾经禁过一次,后来不了了之。其实无论合不合标准,电动车现在在交通管理方面是一个空白,走机动车道也行,走人行道也行,在安全方面很难监管。
罗斌华:其实电动车与摩托车的最大不同就是它是以电代油的产品,相对而言是环保的,能节约石油资源,符合中国能源政策与国家利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佛山政协委员认为,限行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是应该的,但是一个城市并不能靠限禁某种交通工具来达到维持交通秩序的目的,城市应该包容各种方便市民选择各为互补的交通工具,如果在城市公共交通还不能满足市民出行要求的情况下,限货、限摩、限电动自行车,他认为都是不够理智的。
佛山科技学院道路与交通工程设计研究所所长曾小明支持政府一刀切实施限电令。他表示,从佛山市交通长远发展来考虑问题,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国家标准与不符合标准的,都会带来城市交通安全与污染隐患,“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的原理都一样,其电池含有铅等,废旧电池污染都会造成环境问题,佛山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从长远来讲,在五区城区范围内限电我认为是合理的。”
关键词3: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