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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限电最新草案公布 电动车最高限速放宽

2008/11/19/11:07 来源:三湘都市报
    引起长沙市民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的“禁摩限电”进入立法程序。今天上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布《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12月5日,针对该法规草案进行的立法听证会将在长沙举行,并从今日起接受市民报名。

  “这是长沙市本届人大常委会一次新的尝试。”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明介绍说,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12月中旬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对修改后的法规草案进行二审,此次会议也将继续向社会开放,邀请市民旁听。

  电动车最高时速:25公里

  记者注意到,对比此前引起市民广泛讨论的“禁摩限电”方案,今天公布的《规定(草案)》文本已进行了明显修改。对10月初长沙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方案,众多市民尤其是天天骑着电动车出行的车主最关注的就是,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这个速度还没自行车快,那还买电动车干嘛?”这个疑问使众多市民对新政举起了“反对牌”。

  在今天公布的《规定(草案)》中,对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区分定义,并分别对两种车型的最高时速进行了明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规定(草案)》中明确: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据评估,目前长沙市城区内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总数在50万台左右,其中电动车占到了95.5%,而国家允许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只占4.5%。

  电动车须上牌才能上路

  除对电动车进行定义外,《规定(草案)》还明确了通行规则和管理措施。草案明确强调,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针对目前许多市民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通行、超速驾驶较为普遍的实际情况,草案明确规定,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登记上牌后方能上道路行驶。

  同时,对现有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备案、统一编号、发放号码牌管理,备案、发号码牌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为控制电动车增量和总量,电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过了规定的时间将不予备案、编号。今后,只有经过备案、发放了号码牌的电动车才允许上道路行驶。

  年满16岁才能骑电动车

  法规草案明确规定,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不超过1.5米的范围内行驶;只能搭乘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乘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对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交通警察应核实驾驶人身份,驾驶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如果驾驶人拒不出示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3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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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摩限电听证】时间:12月5日上午8:30—12:00代表:将向社会公开征集18位听证陈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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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摩不搞“一刀切”,公交敞开“肚皮”迎客

  预计每天增加2万人坐公交

  “我们不会搞‘一刀切’在市区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长沙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唐跃军介绍,对市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长沙已经从2003年开始逐步实施城区“禁摩”措施,此次拟通过地方立法延续这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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